天天通讯!星城夜谈|与其争竞“身后事”,不如合力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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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度
据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30日报道,去年,95岁的宋大爷因病去世,临终前,他将88万元存款交给其孙子,将16万元存款及一套房子交给儿子,将剩余的19.8万元存款赠予长期照顾他的保姆。结果,宋大爷的儿子宋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保姆傅女士退还存款及利息。围绕老人生前所写《赠予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双方展开质辩,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赠予合法有效。
老人临终赠予,却引发遗产纷争,令人唏嘘。
从法律层面上讲,宋大爷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处置。而且这些年来是保姆照顾他的起居,尤其是在最后几年,老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保姆傅女士更是24小时陪护。俗话讲,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算平时付了工资,感念其辛苦,再有些馈赠,从情理上也说得过去。
今天,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儿女在外,谁来照顾?父母身体尚康健时,还可以请亲戚时不时帮忙照看。可一旦失能了,就只能找人专门帮忙,或者雇请专业的保姆。这一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不管是自家亲戚还是请来的保姆,把老人伺候好了,感情越来越深,看着“眼前人”的付出,很多老人心中有杆秤,会有所表示。同时,儿女心中也有杆秤。如果这两杆秤差别不大,自然皆大欢喜;反之,则易引发矛盾。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宋大爷基于感激自愿将涉案款项给付傅女士,子女应予尊重。《论语》中子夏问孝,子曰:“色难。”说的是,对父母和颜悦色,不要甩脸子。既然因为各种原因,自己无法陪老人走完最后一程,那么厚待帮自己尽孝的人,既遵从老人遗愿,也能延续善缘。
而将之放到更大的社会层面考量,则还有一层启示。随着越来越多外部力量介入,养老已经不单纯是子女的事。请人居家养老,去养老院或者干脆“以房养老”,都在分担养老压力,填充传统“养儿防老”的不足。我们该怎么看待、对待这些外部力量?当我们以为的亲疏有别惯例遇上契约的约束,如何自处?一味排斥或者“只想着拿好处,没想着尽义务”,根本解决不了养老问题。与其争竞“身后事”,倒不如生前合力尽孝,与老人有商有量,帮他们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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