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海、新疆、吉林……今年义乌疗休养线路公布! 每日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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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线:成都、巴中、九寨沟、黄龙七日疗休养,淡季预估费用为580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1780元),旺季(7月—8月、国庆长假)预估费用为680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2300元)。
B线:四川成都、巴中、南江六日疗休养,淡季预估费用为4287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1720元),旺季(7月—8月、国庆长假)预估费用为591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3260元)。
(相关资料图)
本线路由义乌顺风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义乌市华夏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承办。
C线:西宁、塔尔寺、青海湖、茶卡盐湖、冷湖、大柴旦水上雅丹双飞6日疗休养,5月预估费用为5580元(其中大交通预计费用为2000元),6月预估费用为648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2800元),旺季(7月—8月、国庆长假)预估费用为7480 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3200元)。
D线:青海西宁、茶卡、德令哈、敦煌六日休养,淡季预估费用为4612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1760元),旺季预估费用(7月—8月、国庆长假)为6775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3180元)。
本线路由浙江金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承办。
E线:新疆“丝路古龟兹,神奇阿克苏”七日疗养,淡季预估费用为621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3420元),旺季预估费用(7月—9月、国庆长假)为8721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5720元)。
F线:新疆阿克苏、独库公路、伊犁八日疗休养(旺季线路7—10月份),预估费用11167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6900元)。
本线路由义乌市天马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和义乌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G线:吉林长春、伊通、长白山双飞五日休养,淡季预估费用为458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1800元),旺季预估费用(7月—8月、国庆长假)为5880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2800 元)。
本线路由义乌市恒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和义乌市商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H线:重庆、涪陵、武隆双飞六日休养,淡季预估费用为4447 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1960元),旺季(7月—9月、国庆长假)预估费用为6585元(其中大交通预估费用为3760元)。
本线路由浙江省总工会双龙工人疗养院和浙江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承办。
上述线路中的疗休养预估费用按30人成团计算。
注意事项:所有线路费用均为预估费用,包括疗休养费用和大交通预估费用。大交通的费用(机票费用含机建费、航空保险、燃油费;高铁票费用含旺季控票费)按线路发布时的实际费用增减,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阿克苏、温宿、巴中等地如有疗休养优惠,待相关优惠退回旅行社后再返还给疗休养人员。
上述线路如遇突发情况和不可抗力因素,承办单位应及时与参加疗休养人员协商,并与市总工会报备相关情况后可作适当调整。
对口疗休养组织(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01报名方式各线路的承办单位通过疗休养管理系统发布线路及行程,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年度疗休养计划和职工意愿选择线路及承办单位报名参团。承办单位按基层工会报名先后顺序组团,原则上每条线路参团人数满30人才发团。特殊情况不足30人时,须全部疗休养员自愿接受用车和导服两项费用按出行人数测算并补交差额,承办单位方可报批发团。
特殊说明:合并使用疗休养经费的职工通过疗休养管理系统报名时需勾选相应的年份并填写相应的疗休养金额。
02缴 费组团成功后,基层工会根据承办单位的通知按时组织疗休养员刷公务卡缴纳疗休养费用,休养员没有公务卡的根据各基层单位财务规定刷相应银行卡缴费。
疗休养员出团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相关已产生的费用,如机票或火车票等费用需由个人承担;因单位工作、疫情等原因临时未能出行,预订的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等费用由单位报销,但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承办单位可按《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标准退款。
疗休养员因故需中途退出疗休养活动的,应当由单位工会书面报市总工会认可并同意,承办单位可按《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退款,即疗休养费用-〔疗休养费用×60%+(疗休养费用-疗休养费用×60%)÷疗休养天数×已参加疗休养天数〕。
03出 团承办单位应当在每批次出团前召开行程说明会,提醒疗休养人员相关安全、民俗风情等注意事项,确保疗休养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04备案与报销每批疗休养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完成备案资料提交,10个工作日内基层工会通过疗休养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基层工会应当及时组织报销,每名疗休养员报销的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或合并疗休养年度经费总额,且不得超过当次疗休养实际费用,单位财务及时将报销的费用转入职工的公务卡或银行卡。
有关责任承办单位对当批疗休养活动的安全组织负责。1.因不可抗力造成疗休养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2.对疗休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疗休养员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3.因疗休养员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自行参加非承办单位安排或推荐的活动项目,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疗休养员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承办单位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疗休养员承担。有关要求1.各基层工会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各基层工会要优先安排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休养人员赴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进行疗休养。2.各基层工会要教育引导疗休养员强化规矩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按行程参加疗休养活动,自觉服从导游的管理,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疗休养安全提示告知书》(见《金华市直赴对口援建省份疗休养实施方案》金总工〔2018〕38号)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疗休养活动的安全顺利。3.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旅游法律、法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相关要求和《金华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合同》《金华市直单位职工赴对口援建省份疗休养承办合同》要求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应当选派精干人员组织实施,努力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应当强化安全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为每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人·天的人身意外险,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要落实报告制度,特殊情况影响到疗休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意外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市总工会。标签: